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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阳光外国语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26    发布人:阳光外国语学校   点击率:
 

根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十二条红线,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学校制定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切实为师生营造积极向上、启智增慧的阅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图书馆工作,发挥主渠道作用

学校图书馆是课外读物进校园的主渠道,根据上级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图书馆人员应协同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推荐好初选目录,确保馆藏图书品质且符合要求。重视师生阅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培育与提示,定期开展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图书馆评估活动,把图书馆办成师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加强图书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二)严格把关课外读物来源,严禁十二种负面清单读物进校

1、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和单位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凡上级有关教育教学部门赠送的书目,一律经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后进校,并做好登记备案。

2、学校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进校园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和推荐课外读物的活动。

3、学校不允许老师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材料和课外学习资料,教师本人确实因教育教学需要的教辅书,经上报教导处备案,由学校教导处统一购买。

4、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带入校园。班级图书角的书籍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每班设立一位图书角管理员,每周自查一次,一旦发现有十二种“负面清单”的读物,马上汇报图书馆和教导处,经核对后进行登记备案并下架清除,图书馆人员每月和期末放假前定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图书馆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小组,每学年推荐一次,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进行推荐。

2、建立课外读物自查机制,班主任负责班级课外读物的管理和自查,教育学生不要将十二种负面清单的读物带进校园,教导处组织图书馆人员每月和期末放假前定期检查每个班级的图书角和图书馆内藏书,及时做好记录。

3、一旦发现有违规课外读物,马上启动预案,及时做好登记、备案、上报、清除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1、成立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吴迅雷(校长、书记) 

组员:吴耀辉(副校长兼教导主任)、李慧(工会主席)、钱肖丽(德育副校长)、金叶丹(德育主任)、周红(总务主任)、 路张斌(副教导)、钱顺妹(图书馆馆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家长代表

2、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和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学校课外读物使用管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2)副组长专门负责课外读物审核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集体决定每学期学校征订的课外读物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4)图书馆负责对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馆内所有课外读物的日常检查。

5)总务主任、图书馆馆长、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负责师生课外读物的发放、勘误调换、教参保管、循环利用等日常工作。

奉贤区阳光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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