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教育系统“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顺利举行
5月26日下午14:00,奉贤区教育系统“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在阳光·胡桥联合学校(阳光校区)二楼阶梯教室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指导,奉贤区教育局主办,奉贤区法院、奉贤区检察院、奉贤区公安局、奉贤区司法局协办,阳光·胡桥联合学校承办。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陆海佳,奉贤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奉贤区教育局副局长周英,奉贤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勇忠,奉贤区教育局党政办(法制办)主任傅小林,奉贤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林庆强,奉贤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团队负责人黄冰洁,奉贤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缪峰雷,阳光·胡桥联合学校党总支书记钱肖丽,阳光·胡桥联合学校校长侯敏等领导出席活动,奉贤区十佳、优秀法治副校长、阳光·胡桥联合学校(阳光校区)学校代表和七年级师生参与其中,活动由李宇轩主持。
一、校长致辞,开启法治之旅
活动伊始,侯敏致欢迎辞。她对莅临现场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强调了民法典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师生心中,为同学们的青春成长筑牢法治防线,拉开了本次法治宣传活动的序幕。
二、表彰先进,树立法治榜样
傅小林宣读了奉贤区十佳、优秀法治副校长名单。
周英、沈勇忠共同为获奖的法治副校长们颁奖。这一环节不仅是对先进个人的肯定,更是激励更多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工作者投身到校园法治建设中来,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在“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中,我校斩获佳绩,其中微电影《欺凌不容,法护我身》荣获上海市一等奖。活动现场一齐欣赏这部获奖微电影,并在触动人心的画面中,感受到法律既是利剑,也是盾牌——它严惩欺凌之恶,更守护每一颗向阳而生的心灵。
四、“典”说成长,拒做揉纸的人
由七5班学生王昕悦带来的民法典微宣讲《不要做揉纸团的那个人》以生动形象的方式,结合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校园欺凌、人格尊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拒绝成为“揉纸团”的人。
五、“典”亮青春,拒绝校园欺凌
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的史云翔带来了主题为《“典”亮青春,拒绝欺凌》的民法典讲座。史律师的讲解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掌握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策略,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陆海佳进行了专家点评。他对本次“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内容贴近青少年实际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同时,他希望学校能够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将民法典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中,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让法治精神在校园里生根发芽。
本次“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的顺利举行,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盛宴,让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未来,我校将继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护航青少年青春成长的“保护伞”。